依據:旅館業管理規則第15條第4項及第28條第5項辦理。一、查「喜苑旅店」經本府相關單位聯合檢查已無旅館經營跡象,且該址建物所有權人出具終止租賃契約證明,本局函請該旅館繳回旅館業登記證未果,爰依規定公告註銷其旅館業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。(一)旅館名稱:喜苑旅店。(二)旅館業專用標識編號:316。(三)負責人姓名:梁文萍。(四)營業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8號1至7樓。二、「喜苑旅店」旅館... 文章來源:http://ift.tt/1QbDfS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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