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觀光局104年10月26日觀業字第1040921903號函頒「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(如附件),原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之「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、「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及「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文章來源:http://ift.tt/1MlvBAU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